你很难确定下一个商业合并的是哪两家公司,也很难确定这场合并的浪潮下一次拍击市场的沙滩是什么时候,但是你可以知道,只要商业公司满足了这些条件中的全部或者几个,合并就会继续发生。
一法律对于垄断的界定和界限像今天这样模糊
换句话说,如果两个公司的市场份额加在一起约等于100%的情况下而仍旧没有被视作是垄断的话,那么这就让这两家公司的合并有了法律层面的“默许”。
垄断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在市场上随意调节价格与产量,如果说具体到滴滴与快的的例子中,那就是可以调节价格。并且以自己市场份额的领先地位不断地向行业内其他竞争对手进行价格施压,如果竞争对手没法跟进,那么就会逐渐的流失用户,最终出局。
笔者认为,国内的法律对于垄断的定义还是存在一定程度的疏漏。虽然年初对于高通反垄断的调查说明了国家对于垄断企业的打击力度和决心,但是具体到国内的企业大张旗鼓的合并后的垄断地位却好像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实这种行为是有害于市场的。
二只能比拼烧钱补贴抢占用户
在笔者不久前写的文章《从1元出境游被叫停,谈谈降维攻击的层次》中分析过,目前市场上流行的一种扩大市场份额的思路就是通过用融资的资本进行直接补贴用户这种简单粗暴但是没有未来的手法在短时间内大量获得用户。
之所以说这种方法没有未来是因为这种方法太容易被抄袭,只要另外一家用同样的方法进行抢占市场,那么这个过程就会无休止的进行下去。直到两家没什么钱可以再烧。也就是说,不健康的发展模式吸引到的也只会是善变的用户群体。
这个条件的另一个侧面就是,除了用钱进行降维攻击以外,两个竞争对手之间彼此没有更加差异化的独特的甚至核心功能。缺失了自己独创的功能就会导致没有属于自己的核心用户,那么只要对手补贴的比我高,那么用户就会纷纷跑到对手的app或者商场中进行购物或者消费。
倘若能够开发出自家独有的功能,将服务的质量和技术水准不断地提升,这样会出现即便对手补贴高,但是因为自己的服务好功能好而留下来的核心用户,这些人就会成为公司日后健康发展的原动力。
三融资数轮,上市始终遥遥无期
如果从投资人的角度看这个条件,就会变得更加容易理解:投资人着急了。
投资一个公司最后直到上市,套现股票获得大量利润,这是投资人的收益逻辑。可是如果公司经过数轮融资屡次冲击上市而不得,那就会让投资人失去耐心,这时候要么撮合合并上市,要么将股份“卖”给另外一个投资公司,就显得更加合理。或者合并后的新公司要么具有更大的市场份额,要么具有更加成熟的团队,上市的成功率必然提升。或者其中一方的股东投资公司通过合并的方式变卖全部的股份,两种方式都会减少投资风险。
无论是爱奇艺与pps的合并还是优酷与土豆的合并等等,这些合并的背后都有资本推动的一大因素,甚至说完全是由投资公司进行主导也不过分。
四一方没钱有专利,一方有钱想买专利
虽然诺基亚和微软的合并符合这个条件,但是它们不是互联网公司。不过中国互联网公司不太可能出现因为这个条件而合并的公司,或者说这个条件的适用期还要向后推迟几年。因为要么两家都没什么专利可以对彼此进行补足,要么一方的专利对于另一方不是很有用。因为国内对于专利与抄袭的法律条例也不是十分清晰尤其是对于外观专利的抄袭界定。这就让国内的互联网公司存在“我抄你、你抄他”的行为。
思考题:如果任何一个国家的反垄断法都认定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合并不算垄断,那么可口可乐会与百事可乐合并吗?
作者:凯铭|来源:idonews专栏